

何時領堅信?
錄自《2011年7月大埔堂季刊 -- 牧者心聲》 按本堂會章規定,凡年幼寄洗,而年滿十五歲,經本堂查考合格,並受堅信禮者,方成為
本堂教友。
堅信禮,英文為Confirmation。孩童在父母親的帶領下,並因著父母親的信心來到上主面
前接受了聖洗禮,他要不斷在信仰上長進及加深認識聖經真理。當領受了孩童寄洗的孩子長大
後,他必須清楚表示悔改,歸信耶穌基督,與弟兄姊妹有團契生活,共同學習主的道,遵行主
耶穌基督藉使徒的教訓,並要選定日期,以堅信禮形式,公開向信眾重申對上主的信仰,也承
諾去為主作見證,服務別人。(註一)
第二世紀的時候已經有實施嬰兒洗禮和成人洗禮的記載,初期教會領袖的一些著述告訴
我們,受洗的人要公開認信,「......先要給小孩施洗,如果他們能夠為自己作答,他們自己要
作答;否則,他們的父母或其他親屬要替他們作答。......」(註二)。到了第四世紀,基督信
仰被接納為羅馬帝國的國教之後,嬰兒洗禮一直被重視。到了十六世紀,聖禮制度被改教運動
所挑戰,堅信禮自然被質疑。直至二十世紀下